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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首都之窗 发布时间:2020年2月27日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1111000068835060602002014204004
实施主体: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是否收费:不收费
办件类型:即办件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2:30-17:30
办理地点: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街道安定门外大街187号北京人才大厦三层服务大厅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现场查询: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街道安定门外大街187号北京人才大厦三层服务大厅
网上支付:否
行使层级:市级
物流快递:否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服务对象:自然人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所属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办理方式:自办件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咨询电话:(010)64401159
投诉监督电话:(010)64401158
受理条件:申请人可到市、区公服中心提交申请。
办理流程:
一、申请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审查与决定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颁证与送达
申请材料:
在一般情况下:
(一)居民身份证;
(二)委托存档单位介绍信;
(三)借档函;
(四)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
(五)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
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收费标准及依据:
是否收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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