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各地有不少用户因被诱导绑定微信“亲属卡”,而被骗走微信余额甚至绑定的银行卡内财产。对此微信提示,亲属卡开给亲人肯定不会被骗,生人求赠亲属卡,不收不赠不随他。警方提示,微信推出“亲属卡”功能初衷是方便支付,但有可能被犯罪分子作为犯罪工具用于实施网络犯罪,请广大微信用户给他人发送亲属卡时一定要谨慎。
套路1
冒充贷款中介诱导绑卡后盗取
据《广州日报》报道,近日,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网络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在网络贷款群冒充贷款中介人和贷款审核员与被害人沟通,诱使被害人与其建立了微信“亲属卡”,从而成功盗取了被害人微信账户内的资金。
被告人吴某是位步入职场不久的小伙子,他在网络贷款群中将自己包装成贷款中介人和贷款审核员与被害人沟通,谎称曾经在网上成功申请小额贷款,以“亲身经历”与被害人交心,解锁被害人的提防。
待时机成熟,吴某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再以核实微信是否为被害人本人使用,或者出于审核当日资金安全、需要互发红包通过测试等等为由,瞒天过海将自己的微信与被害人微信中的“亲属卡”进行绑定。绑定过程很简单,吴某赠送给被害人“亲属卡”,“亲属卡”虽标有额度但并不能完成支付,之后吴某会迅速向被害人发信息索要同等金额的“亲属卡”,被害人按照指令完成绑定。
随后,吴某又要求被害人下载聊天软件进行“视频审核”,当着被害人的面进入对方的微信账户中操作所谓的“资金流水审核”,“审核”完毕后没有立刻退出账户,反而修改了被害人“亲属卡”中的支付额度,为盗取被害人的资金做好铺垫。
最后,吴某以需要证明被害人有还款能力为由,诱骗被害人往被害人自己的微信账户转入现金,继而用其一个手机微信号扫其另一个手机微信号的收款码,将被害人账户内的现金转入其本人的微信账户内。
可见,吴某正是利用了被害人对软件功能的不熟悉和急于借贷的心态完成一系列的忽悠,进而非法获取了被害人的钱财。2020年6月5日,黄埔区检察院就该案向黄埔区法院提起公诉,同月24日,黄埔区法院认定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本组文/本报记者 温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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