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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首都之窗 发布时间:2020年2月25日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11110000000028898F3000709005000
实施主体: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是否收费:不收费
办件类型:承诺件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各派出所居住证受理窗口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现场查询
网上支付:否
行使层级:区级
物流快递:是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服务对象:自然人
权力来源:上级授权
所属机构: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实施主体性质:授权组织
办理方式:自办件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12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8工作日
投诉监督电话:89735900
受理条件: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来京人员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服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流程:
一、申请受理
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来京人员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服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审查与决定
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来京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并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对存疑的证件、证明材料信息转递至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三、颁证与送达
申请材料:
一、居住证申领表(见附件)
二、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三、身份材料
四、居住时间材料
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在京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五险)凭证或京连续6个月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凭证或市人力社保局签发的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五、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材料之一
(一)、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包括;
1、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且有至少6个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材料;
2、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执照;
3、在京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五险)凭证;
4、在京连续6个月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凭证;
5、市人力社保局签发的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二)、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包括;
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自有住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3、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4、租住房屋的(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和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5、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材料。
(三)、连续就读材料包括。
1、在本市小学、中学取得学籍并就读的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就读材料或本人学生证;
2、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就读材料或本人学生证。
设定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收费标准及依据:
是否收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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