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来源:首都之窗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9日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11110000000028935M3000709001000
实施主体: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是否收费:不收费
办件类型:即办件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户籍派出所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日均办公(包括法定节假日);农村地区户籍派出所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办公(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户籍地派出所户政大厅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窗口查询:户籍派出所户政大厅
网上支付:否
行使层级:区级
物流快递:否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服务对象:自然人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所属机构: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办理方式:自办件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监督电话:(010)82519678
投诉电话:(010)82519670
受理条件:
1、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在本市范围内将户口由原登记地迁到现居住地的户口登记,办理市内户口迁移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非本人或户主办理的应提供迁移人授权委托书;
2、驻京办事处工作户口、非北京生源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户口、女士官子女、福利院集体户口等为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要办理市内迁移的,应当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经批准后办理;
3、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办理。
办理流程:
一、申请受理
1、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在本市范围内将户口由原登记地迁到现居住地的户口登记,办理市内户口迁移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非本人或户主办理的应提供迁移人授权委托书;
2、驻京办事处工作户口、非北京生源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户口、女士官子女、福利院集体户口等为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要办理市内迁移的,应当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经批准后办理;
3、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办理。
二、审查与决定
手续齐全立即办理。
三、颁证与送达
申请材料:
一、基本要件
(一)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
(二)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二、直系亲属市内迁移入户
(一)亲属关系证件材料;
(二)农业人口迁入的提供村委会同意接收说明。
三、非直系亲属市内迁移入户
(一)亲属关系证件材料;
(二)房主及户主的书面申请(范本见附件);
(三)农业人口迁入的提交村委会同意接收说明。
四、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
(一)本市生源毕业分配
1.就业报到证;
2.接收单位的说明。
(二)本市生源毕业未分配提供就业报到证
(三)非本市生源毕业分配
1.报户口介绍信;
2.入户通知单;
3.就业报到证;
4.接收单位的说明。
申请材料总要求:申报材料如无特殊要求,均提供1份。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收费标准及依据:
是否收费:不收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