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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HY13030858929 |
信件类型: |
法律 |
来信标题: |
关于人事档案存档的问题 |
来信内容: |
您好,我于94年调入北京工作,户口未入京,档案随调令入京,该单位可以自行存档,2002年我换了在京单位,档案也随调令转出,新单位将档案存入人才服务机构,今年单位换存档机构,告知我的不能存了,需转回户籍地。试问这个要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违反《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我还有两年就可退休,按照北京相关规定,在京缴纳养老保险(累计缴纳)满15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缴纳)女满20年我均能符合,试问我若转档,养老医保是否会受影响,有必要转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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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mingliyuan888 |
来信时间: |
2013年03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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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1、北京目前不办理个人异地存档。 2、外埠户口人员在京办理退休时是否需要档案,北京尚无相关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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