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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HY16110732435
信件类型: 暂住证
来信标题: 居住证稳定住房
来信内容:
    您好,我办理暂住证,房本是父母的房子,父母户口是北京的,请问我在办理居住证时,房子算“寄住或借住”吗?算不算自有住房?还有一个问题,北京有套回迁房写的我的名字,如果办理在办理居住证用这个用不用重新先登记然后6个月再办理?谢谢
来信人: 匿名
来信时间: 2016年11月07日
回复内容:
    1、您父母的住房可否作为您的自有住房,需根据实际情况咨询您居住地派出所。
    2、如您在京拥有自已的产权房,且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已满6个月,可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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