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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
HY16080152349 |
信件类型: |
档案 |
来信标题: |
档案 |
来信内容: |
你好,我是北京西城区的户口,2014年的时候因为从西城区的A公司换工作到朝阳区的B公司,2014年以前A公司可以为我存档,但是我换工作到B公司后,因B公司不能为员工存档,所以从2014年开始我的档案就放在自己的手里一直到现在,现在我听同事说档案不能放在自己手里,不然以后没办法办理退休,所以想问一下,我的档案应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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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匿名 |
来信时间: |
2016年08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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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关于您的问题,可参考本站“百姓办事”频道“档案”栏目中“关于解决自持职工档案有关问题的通知”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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